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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重要知识点: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的核算

2021-07-03 16:43:59| 来源:浙江会计考试网 点击量: 131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3个月,小编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重要知识点:借款费用的核算,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早日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

会计实务知识点

第十八章 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的核算

1.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政府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罚没物资等。

2.政府单位对受托代理资产不拥有控制权,因此受托代理资产并不符合《基本准则》所规定的资产的定义及确认标准,但为了全面核算和反映政府单位的经济业务,政府单位应当设置“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对受托代理业务进行核算。

3.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代理资产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2)转赠出去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3)政府单位收到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4)转赠物资的委托人取消了对捐赠物资的转赠要求,且不再收回捐赠物资的,应当将转赠物资转为单位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同时确认其他收入。

(5)政府单位取得罚没物资的会计处理

①取得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②移交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③处置取得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

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重要知识点: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的核算,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请持续关注本站。中级会计考试网不仅向大家提供考试资讯,更有中级会计师培训课程等你来!点击加入>>中级会计备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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