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

《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于近日下发,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薪酬将与其长期业绩深度挂钩,并设置刚性十足的“奖惩”机制,剑指“基民不赚钱基金经理躺赚”的问题。意见稿明确,主动权益基金经理若管理产品三年跑输业绩基准超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亏损,绩效薪酬将面临至少30%的强制下调;反之,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盈利则可合理加薪。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即将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推动行业真正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一场围绕“持有人利益优先”的深度变革已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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