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莫开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13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本次会议中,金融监管部门首次对稳定币进行了定义,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再度强调要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此次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再次向全社会释放出了打击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的重磅监管信号,表明接下来将构建一条“围剿”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的“人民阵线”,形成“人人喊打”氛围,虚拟货币炒作非法金融活动将被置于有效监管之下,虚拟货币炒作非法金融活动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十三个部门为何要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2025年以来,伴随着《稳定币条例》在香港落地生效,比特币在暴涨暴跌之间引发了市场热潮,虚拟货币市场投机炒作开始抬头,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比如2025年10月,比特币一度涨超12.6万美元,续创历史新高,让不少国内相关机构(个人)暗地加入了虚拟货币非法炒作行列。同时,过去十余年间,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的整治力度不断强化,范围持续扩充,而在境内强化监管、明确叫停之后,市场暗流涌动,虚拟货币相关活动转向了更隐蔽的地方,给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比如有机构通过长期调查发现,虚拟货币交易所App在手机应用商城内被下线之后,以二维码或链接作为下载通道,并直接授权安装文件包,成为下载交易所App的主要方式。通过公开社交平台,诱导用户下载交易所App并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情况普遍存在,境内大量用户隐蔽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甚至还有“带单老师”付费教授炒币课程、熟人委托代投等风险交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召开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群防群治”格局,进一步提升监测和监管能力,以便有效严厉打击其违法犯罪活动,。
那么,此次召开的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到底释放诸多积极信号,更是维护我国金融业稳定的重要举措:
首先,再次定性虚拟货币炒作行为的非法性,向全社会敲响了防范虚拟货币炒作的警钟,防止虚拟货币非法炒作死灰复燃。此次会议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对“稳定币”进行了准确定性:首次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不被视为法定货币或支付工具,而是应该被纳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同样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并指出其根本性缺陷——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容易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因而,无论是之前的各类虚拟货币,还是刚刚诞生的稳定币,两者都属虚拟资产,且两者极易带来被爆仓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比如比特币从今年10月涨超12.6万美元,经过几次“跳水”,在11月21日暴跌逼近8.2万美元关口,引发全网巨额爆仓。而且,也容易导致境外不法势力通过虚拟货币进行金融诈骗造成国内资产非正常流失,影响国内金融稳定。这表明,这次会议给全体国民打了一次“预防针”,意味着接下来无论虚拟货币还是稳定币都将被纳入严监管范围,国内任何机构组织(个人)都要打消侥幸心理,消除任何炒作发财的企图,做到不为所动,做守法金融公民,不参与虚拟货币和稳定币的任何炒作活动,避免遭到投资损失甚至陷入违法犯罪泥潭。
其次,再次表明监管层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经营和炒作的强大决心始终没有改变,意味着虚拟货币将迎来强监管。打击虚假货币交易炒作一直是金融监管层高度重视的工作,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定义为“特定的虚拟商品”,明确其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2017年,监管进一步收紧,面对当时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全面叫停该类融资活动。
2021年,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时有发生,还滋生出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这一态势,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重拳出击,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界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提出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措施,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此次会议再次向虚拟货币发出了“清剿令”,表明监管层对境内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立场从未动摇;通过此次会议扩大打击虚拟货币的“阵线同盟”,并不断提高技术手段,使打击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围剿虚拟货币社会气氛也将越来越严,虚拟货币炒作与生存社会空间将被大大压缩,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给我国金融造成的危害也将得到全面有效控制。
再次,再次表明我国亟欲推进全球金融治理协作、避免规则缺位的前瞻意识,意味着打击虚拟货币非法炒作的主动权将大大增强。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以比特币、以太坊为代表的加密货币,已沦为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重灾区,美国正利用自身强大全球美元金融体系操控能力“没收”加密货币,成为“全球灰色收入收割机”,将加密货币打造成金融霸权隐性工具, 加密货币已经成为美国延伸其金融主权、强化美元霸权的新工具;这意味如果中国不在打击虚拟货币上再下功夫动真格,积极主动作为,将国内虚拟货币非法炒作活动全面彻底遏制,有可能导致我国金融“失血”和民众财富的流失。央行等13个部门通过联席会明确将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既是对加密货币风险的精准防控,更折射出全球数字资产治理领域的深层博弈,意在通过打击虚拟货币非法炒作推动全球多边机制形成,防止全球金融治理被美国单方主导;并推动构建跨境监管协作体系,建立加密资产流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对“灰色收割”的联合防控,避免金融治理沦为霸权工具,让数字虚拟资产真正服务于全球经济发展而非少数国家的私利,进而造福全球各国金融与经济发展,消除全球财富两极分化。这是中国政府坚持推出虚拟货币禁止性政策的全球视角,也将极大地提高中国政府治理虚拟货币经验和能力,牢牢抓住虚拟货币治理主动权而造福全球各国。
最后,再次表明打击虚拟货币非法活动是项庞大社会系统工程,需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意味着形成打击合力将成未来监管新常态。近十多年来,金融监管部门虽然发布了多道监管禁令,也开展了多次打击活动,但虚拟货币依然像“打不死的小强”,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本质上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金融乱象回潮,这表明虚拟货币非法活动具有复合性、隐蔽性以及极高的跨区域性和破坏性,并存在监管空档和死角,单靠某个监管部门打击是很难奏效的,它是需举全社会之力来共同治理的一件金融大事,唯有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汇集成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势,虚拟货币才有可能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遁形。由此,此次会议在监管方式上有了新构思—牵头多部门联合作战,将参与打击监管队伍进行了扩大,从2021年的10个部门扩大到现在13个部门的庞大阵容,几乎囊括了政府所有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织成一张密不透风、反映灵敏、打击有力的监管大网。同时,强调各参与单位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加强信息共享,以不断提升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当然,接下来还会有进一步的举动,通过各类媒体或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对全体中国公民进行积极引导,提高全民对虚拟货币炒作非法性以及危害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全民自律能力,使已经参与炒作的及时收手,使未曾参与炒作的远离炒作,彻底铲除虚拟货币炒作非法活动生存的社会土壤。
可以预见,未来针对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监管机制将朝着协同化、精准化、高效化方向纵深推进,通过跨部门合力破解监管分散难题,依托技术升级应对隐蔽交易与资金转移乱象,以更严密的防控体系筑牢虚拟货币领域风险隔离墙。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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