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法人后辞职,能否领取到失业金
导读:
1.挂名法人后辞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到失业金的。因为法律规定,获得失业金的首要条件就是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主动辞职,包括挂名法人后的辞职,显然是劳动者主动中断就业的行为,这并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其中包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此,挂法人后辞职的情况,并不满足这一条件,所以无法获得失业金。
因病辞职同样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人需要同时具备多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以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因病辞职,本质上仍然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法律快车提醒,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3.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等多种情况,但并不包括因病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其中并不包含因病辞职这一情形。因此,因病辞职的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辞职后,劳动者仍然有可能拿到之前的工伤赔偿。工伤之后辞职,并不影响劳动者请求相关赔偿的权利。
1.如果劳动者在工伤期间遭受了伤残,那么他们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是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工伤发生的多种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是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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