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
在此提醒各位考生:
排名靠末别气馁,排名靠前别太美
哎呀,有问题怎么办呐?咨询专业的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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