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在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 6、轮候。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顺序。 7、配售通知。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各地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流程以当地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谢谢。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一类经适房房本上写着以经济价购买或经济适用房。 二类经适房回房本上写的是以经济适用房管理等字样。 二者缴纳的税费也不一样:一类经济适用房缴纳综合地价款,二类经济适用房则缴纳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补差价的标准是这样的。第1种就是补10%的差价,而且这个补差价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来做决定,然后你要根据这个经济适用房的年限,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来做决定。第2种就是补20%的差价,也就是说每个平方的房子补20%的差价,具体你家能补多少,那么你可以根据你家里的房屋面积来计算。然后最高就是补30%的差价,这个也是要集合房子的价格以及你家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