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纯公积金贷款自2014年11月4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http:www.shgjj.comhtmlzcfg2014albpldkgrdk75237.html 2、竣工年限在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含)及竣工年限在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50%(含)的,应由受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房产评估报告。http:www.shgjj.comhtmlywzndk74260.html
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担保及收取担保费按照现行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若今后国家发布新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本市将按照新的要求修订现行规定并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xh 于 2014-10-13 19:09 编辑 ]
您好!目前公积金贷款已经取消担保费用。
您好,如果提前结清可以退还部分担保费,如果正常还清不退还担保费。
您好,退费办理网点:纯公积金贷款退费办理地点为原贷款受理网点,组合贷款退费办理地点为市担保公司静安营业部。 办理要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担保费发票、银行卡(还款卡)。 办理流程:借款人本人携带办理要件至受理网点提出退费申请——受理人员核对资料并确认借款人退费银行卡卡号——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进卡。
您好,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2014年10月9日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不能退回。若您是提前全部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可以退回部分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