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维稳力量。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10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1000人。具体岗位见职位表;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7年06月20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9/06/20日出生)、35岁以下(即1981/06/20后出生)。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乐市公安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 《招聘简章》、《职位表》、《政审表》及《报名表》,通过双湖网、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河南省地区考生报名采取电话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报名,报名电话:和;相关院校毕业生可联系院校就业指导办公室。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5、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表》,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6.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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