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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神木市分站第五批常态化征集入驻供应商审核结果公告 12-08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神木市分站第五批常态化征集入驻供应商审核结果公告神木市财政局《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神木市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神木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平台、神木融媒微信公众平台,截止到2025年12月4日第五批征集工作已结束,共收到货物类供应商4家的申请资料。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神木分站二、征集机构:神木市财政局三、评审结果:申请供应商及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品类、品目、品牌信息详见附件。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五、争议处理: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六、其他此次通过审核的入驻供应商应及时按照2025年3月4日发布的《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神木市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后续商品或服务上架工作,同时申请加入陕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神木分站供应商微信群(关注电子邮箱信息),修改群名片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每家入驻供应商只需添加一人。后期我们会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神木分站交流群发布相关通知,各供应商需及时关注。联系电话:0912-8330666。

  • 关于启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等模板范本的通知 12-08

    关于启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等模板范本的通知各交易主体: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公资管发〔2021〕1号)等有关要求,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标公告模板、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复评结果公示模板、中标结果公告模板、中标通知书模板》,经向自治区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后,形成正式模板以ofd(pdf)形式嵌入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告知你们,请在日常工作中遵照执行。附件:1.项目招标公告模板2.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3.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模板4.中标通知书模板5.项目复评结果公示模板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2月5日附件1项目招标公告模板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xxx项目名称已由xxx监管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xx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2.2建设地点:2.3招标规模:2.4项目计划投资:xxx.xx万元2.5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不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3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至 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7.其他说明8.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行业监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10.2、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10.3、投标操作须知xxxx年xx月xx日附件2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1.标段概况标段名称:标段编号: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示期:2.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第一名:xxx单位投标报价:xxx.xx万元质量标准:工期/供货期: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第二名:xxx单位投标报价:xxx.xx万元质量标准:工期/供货期: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第三名:xxx单位投标报价:xxx.xx万元质量标准:工期/供货期: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4.监督部门5.其他公示内容6.联系方式招标人:xxx单位联系人:电话: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7.相关附件评标附件:《评标过程资料》备注:评标附件包含(不包含评委姓名)开标记录表、各环节个人打分表、各评审环节汇总表、最终排名、评标报告(包含企业评标有效业绩、奖项、否决单位原因)。xxxx年xx月xx日附件3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模板1.中标情况标段名称标段编号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金额(元)大写(小写)工期/供货期/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标段内容2.监督部门xxxx单位3.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年月日附件4中标通知书模板xxxx单位:贵单位递交的xxx项目(项目编号:)的xxx标段(标段编号)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被我方接受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大写(xxx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从xxxx年xx月xx日,共计xx日历天。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中标范围与内容:合同签订要求: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到xxx地址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盖章)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xxxx年xx月xx日附件5项目复评结果公示模板一、项目概况xx项目于xx年xx月xx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xx年xx月xx日完成开评标工作。该项目招标控制价:xx万元,共xx家投标人参与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共xx家。复评原因。招标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复评管理暂行办法》(内工资发〔2024〕17号)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复评申请,监督部门出具了同意复评的书面意见。本项目于xx年xx月xx日完成复评工作。二、复评结果原评标结果:复评结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xx年xx月xx日工程项目公告模板.docx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12-08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统一代码:12650000457601041n)因机构改革,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特此公告联系人:陆晓瑛0991-88676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2025年10月15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12-08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统一代码:12650000734469561k)因机构改革,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特此公告联系人:王荔0991-88632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2025年10月15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12-08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统一代码12650000457611733b)因机构改革,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特此公告联系人:马磊0991-88374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2025年10月15日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12-08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建规〔2024〕9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二、评价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时间安排(一)2025年12月5日-2026年1月5日,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在“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网站上传信用评价资料,上传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各地、州、市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期为15日。(三)公示期满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四、工作要求(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从业人员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991-2841231电子邮箱:xjzjtbzdec@163.com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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