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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不付款,这光伏企业收到法院传票

5月22日,国晟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国晟科技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近日收到扬中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公告显示,2025年12月3日,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航电气”)和安徽国晟签订了《太阳能电池销售合同》,约定安徽国晟向大航电气购买价值51,246,925元的单晶电池片。国晟科技董事长吴君为这项合同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国晟能源所持国晟科技2210万股作为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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